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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1号)

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10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伟

                                              2025年1月2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8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cfg/202506/4be05b09088a4154a57f67d569a252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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