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紧急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1-07-3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7月21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主任陈胜武主持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中心疫情防控工作作具体部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最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港航传〔2021〕157号)。通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项责任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到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形势考虑得更严峻一些,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坚持“人物同防”,以疫情防控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各项责任和措施必须落细落小落实,深入排查隐患、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水运主通道畅通,航闸安全运行,疫情防控形势稳定。
二、落实联防联控,强化宣传引导
要提前储备好防护物资与设备,确保干线航道船闸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管控要求,配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与水上执法、公安和卫生健康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立临时疫苗接种点,方便船民接种疫苗。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强化健康宣传教育,主动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督促船闸运行单位在上下游停泊区或船闸内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因特殊情况离船进入船闸管辖区域、水上服务区的船民测量体温,检查船民的健康码、防疫行程卡等有关信息并做好记录;船舶过闸期间,如发现有人员发热(体温高于37.3°C)、咳嗽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处置。各单位要主动关心关注水上服务区的停靠船舶和船民生活物资储备情况,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对于因管控引起船舶滞留的区域,在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增设便捷的生活物资供应点,保障滞留船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加强自身防护,落实防控措施
要加强工作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定期测量体温,穿戴好防护装备,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公共区域和办公场所做好高频次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等防疫措施,消除卫生死角。并加强活动管控,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1/7/23/art_65478_9896870.html